修订背景
点击进入行政单位相关软件解决方案 2013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9大亮点 下载2013新事业准则
政策发文
● 财政部令第68号发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令第72号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2年12月19日发布财会[2012]2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八大主要变化
1、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 2、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3、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4、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5、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6、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7、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8、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
解决方案
金蝶KIS行政事业版201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解决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帮助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实现规范的财务管理机制,客户价值如下:● 建立规范、有效、准确的财务报告体系和制度,提供财务分析数据,从而满足单位对外财务报告和对内管理报告的需求。● 以有效解决会计信息滞后、监控困难等问题,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
金蝶方案特点
科目体系遵循财政部2013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正确区分财政补助支出与非财政补助支出、专项资金支出与非专项资金支出,满足新制度下各类账簿报表的统计需要。
清理结算根据收入支出类科目性质自动结转到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区分经营收入和非经营收入,可分别清理结算。
固定资产(1)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不计提折旧,可通过"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选项作整体控制;须计提折旧则提供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等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2)对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过渡到201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在全面核查后通过固定资产变动补提折旧
报表体系预设201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报表体系,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结构,既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资金类别列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同时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年度非财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转换针对使用金蝶KIS行政事业版V9.0以下版本或使用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老客户,提供账套科目转换工具,无缝迁移到201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